三、发展原则
(一)软件产业优先发展。确立软件产业在信息产业中的核心地位,在资金资助、人才培养、税收优惠、政府采购、技术研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以应用为导向。围绕信息化重点应用项目,开发适销对路软件产品,满足国内应用需求。同时,参与国际软件产业分工,开拓国际市场。
(三)市、区县两级政府合力推进。市政府鼓励各区县发挥自身优势优先发展软件产业;市、区县两级政府共同支持市级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孵化和服务能力。
(四)孵化培育与吸引落户相结合。发挥风险资金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强软件科研项目的研发和孵化,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研发中心等落户上海,集聚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软件企业。
(五)产品化软件和系统集成并重。既要大力发展产品化软件,又要抓住软件产业发展中的服务化趋势,推进以定制开发和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特点的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上海软件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软件企业创新能力
依托软件工程中心,建立为网格计算、并行处理、信息安全等提供支持的实验室,重点突破一些通用性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依托上海软件评测中心,建立为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产品开发、质量保证、产品测试、审核与认证等服务的软件测试平台。依托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确定软件复用标准,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并能进行交换、交易和复用的软件构件库。
(二)加快软件出口基地建设,不断扩大软件出口
整合全市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国家软件出口基地——上海浦东软件园的建设。实施软件企业达标工程,引导企业通过ISO9000和CMM认证,不断提高工程化水平。加强软件行业的国际交流,吸引国外出口导向型软件企业落户上海,合作开拓国际市场。
(三)挖掘市场需求,形成若干领域的特色软件产品
满足不断增长的居民信息消费需求,加大文化、娱乐、益智类软件产品开发力度。围绕建设国家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东部)基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软件产品。促进教育软件产品开发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软件产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支持为现代服务业和现代装备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的软件产品开发,引导软件企业积极参与传统产业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