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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市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4]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

  2004年第一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抓开局,确保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主要工作是:
  一、科教兴市
  1、制定科教兴市研发、人力资源、科技创业投资、信息、知识产权五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2、制定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启动首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
  3、修改完善“科技十八条”,落实科教兴市政策。
  4、全面推进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组团参加“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成就展”,吸引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启动世博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探索试行国家机关部分职位聘用合同制办法。
  二、综合经济调控
  1、启动“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及专项规划研究。开展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调研,推进实施《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纲要》。编制市重大项目计划、市级建设财力计划。做好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完成军供体制、粮油储备等专题调研。启动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2、完善《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落实本市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制订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市、区联手,抓大放小试点方案,推进区县特色产业发展。深化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办法,细化浦东国际机场二期、崇明越江工程等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企业债券报批发行。研究鼓励民间投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
  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按法定程序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做好《上海市信息工程管理办法》、《上海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重点检查部分行政机关和代收银行实施“罚没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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