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4年3月1日 深府[2004]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和《关于我省清理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工作方案》(粤府法明电〔2003〕9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宣传
  (一)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本市新闻媒体要对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我市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熟悉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了解自己享有的各项权利,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时,再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要注意针对倾向性的问题,加强正面引导。具体宣传方案由市法制局商有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增加行政许可法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内容,并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具体工作由市普法办负责。
  二、关于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培训
  (一)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正确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