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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意见

  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机构,原则上由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所需的工作人员可从有关单位借用,也可通过返聘、临时招聘等办法解决。对于普查摸底、登记、复核、审表等工作环节所需的大量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进行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按照《通知》要求,这次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来保障工作的实施,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政府将对贫困区县(自治县、市)的普查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普查经费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予以安排。
  凡在我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重庆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00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    重庆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童小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沐华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永生 市统计局局长
      杨庆育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明媛 市经委副主任
  成 员:汪 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向松柏 市编办副主任
      刘有恒 市国资委副主任
      袁家骧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但小龙 市建委副主任
      黄 伟 市商委副主任
      王济光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郑殿林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尹崇东 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 翔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俊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川渝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卫 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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