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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

  13、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度,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市场机制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加强经理人的职业化建设,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改进省委对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办法。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
  五、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建立健全各类人才的科学评价体系。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更新人才评价标准,对有特殊专长、特殊贡献人员的评价,应打破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的限制。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建立党政人才素质评价体系和实绩评价体系。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扩大民意在党政人才评价中的作用,在实行干部考察的同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评价机制,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的社会化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全面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留学人才的评价体系以及对其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的确认方法。
  15、创新人才奖励机制。设立“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给予奖励。进一步完善政府津贴制度。支持国内外各种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设立专门人才奖项。定期评选表彰一批重才爱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16、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落实我省鼓励技术要素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的有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所产生的效益直接挂钩,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重点岗位、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与企业资产规模、效益、资产保值增值相联系,以年薪制、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为内容的多元化分配体系。研究完善我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奖金制度,按照职责大小,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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