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大力发展绿色特色优势产业。发挥欠发达乡镇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水力资源等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开发绿色产业和特色产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到欠发达乡镇建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旅游休闲基地,带动欠发达乡镇农民脱贫致富。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九、推进城乡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新体制的建立
22、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好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地要在不减少现有财政支农资金的前提下,在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加大对已出台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从2004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种植粮油作物的农民免征农业税,省对财政困难的市、县给予一定的转移支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全面免征农业税。积极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教育体制等配套改革。切实解决乡村债务问题。
23、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探索新型征地补偿方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今后凡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达不到相应规定要求的用地不予审批;征地方案没有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意见的不予审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没有解决的不予审批;由于征地工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又没有妥善解决的不予审批。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
24、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适应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坚持条件,把握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继续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用足用好村级集体留用地安置政策。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深化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全面实行村级财务3年轮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25、努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重视城乡教育不平衡问题,全面实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和城乡学校教学设施资源共享制度。鼓励推广城镇新录用教师到农村学校助教若干年。城镇学校的先进教学设施农村学校学生可以就近使用,城镇学校可以到农村学校建立实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