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继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高开发水平和效益。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和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抓好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除涝抗旱等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地开发海涂和黄土丘陵,增加耕地后备资源。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搞好高标准平原绿化和万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继续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支持农村沼气等新能源建设,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加快实施乡村康庄工程,注重农村客运站场、客运班线建设,解决好农民出行难的问题。继续推进重点渔港建设,积极培育渔港经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六、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民就业致富能力
13、大力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2004到2010年,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万人,其中,培训种养专业户100万人,提高他们运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力量;培训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农业剩余劳动力400万人,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拓宽农民就业门路;培训已经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500万人,提高他们适应从业岗位的技能,成为先进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的合格劳动者。
14、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充分发挥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力培训中心、乡镇成校、农函大、农广校、农技推广中心等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创办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逐步建立农村终身教育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未升入高中阶段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义务职业教育。支持农民、农技人员到国外培训、研修。
15、建立完善培训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省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由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的工作体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这项工程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要设立培训工作专项经费。省里从2004年开始,安排“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欠发达和海岛县(市、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补助。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加强对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