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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是国情国力的重要数据,必须确保其质量。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普查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凡在郑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3.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互联网、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对在普查中实事求是、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如实填报普查数据或干扰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等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郑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   郑州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柳身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贺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芸来 市统计局局长
      程筱平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王志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德耀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学军 市编办副主任
      李忠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杭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潘公社 市工商局副局长
      丁太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徐 笠 市经贸委总经济师
      潘 冰 市商业局副局长
      闫建民 市建委总经济师
      崔峤梅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万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庆洲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水洲 市交通局副局长
      许新枝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王 钢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叶克寒 郑州铁路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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