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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重点扶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重点
 扶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3]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关于重点扶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重点扶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重点扶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下简称100户企业,名单附后)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把大力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全省工业经济改革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积极实施“小巨人”战略,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加快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技术高新化、产品特色化和国内有影响、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形成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产业体系,成为地方经济的骨干和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2.发展目标:到2007年,重点扶持的100户企业实施100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火炬计划项目、高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和技改项目,拥有100个著名品牌和著名商标的主导产品,100个产品或100项技术在省内领先、国内有地位,其中10户企业进入全省大企业、大集团行列。
  二、大力推进改革调整
  3.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司制改革。100户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规范上市、法人及自然人投资入股、债转股以及股权出让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尤其要支持管理和技术要素作价入股。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开展100户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进企业管理,促进管理上台阶。
  4.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充分利用当前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根据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以及有关产业政策,淘汰关停100户企业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装备,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5.加快产品结构调整。要鼓励引导100户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档次,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坚决淘汰技术含量低、无发展潜力、亏损居高不下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充分利用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在质量、价格和服务相同的条件下,大企业所需的配套件、零部件要优先在省内企业特别是100户企业中选购。要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整合行业功能,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引导大企业将一些不是自身专长的产品及零配件分包、剥离或转让给中小企业尤其是100户企业生产,形成市场适应能力更强、效率和效益更高的产业链和产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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