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牵头建立省“走出去”联席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介绍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政策、社会经济环境,为企业决策提供服务。
16、负责在商务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建立协调协作机制,落实现有金融扶持政策,解决项目融资问题。推进省内各商业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代理关系,争取利用国家各种援外资金。
17、牵头组织外商投诉案件的查处。抓紧制定《河南省外商投诉处理办法》,实行投诉处理责任制。
(九)省旅游局
争取在旅游项目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有所突破,实行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搞好全程、全方位跟踪服务。
(十)省农业厅
1、负责编制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和规划的落实。
2、制定出口创汇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的规划和建设。
3、负责外向型农业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
4、协同省外经贸厅建立农产品贸易快速反应机制,保护我省农业安全。
5、会同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制订农业出口专项资金2000万元的具体使用办法。
(十一)省卫生厅
制定卫生系统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十二)省人事厅
1、建立全省涉外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培养我省急需的国际经济、法律、外语等复合型人才。
2、对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国际经贸知识及世贸组织规则培训。
3、大力引进包括留学人员在内的国内外人才和智力资源,努力营造一个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十三)省教育厅
制定我省教育系统扩大对外开放的优惠政策,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省交通厅
制定本系统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承担落实招商引资任务;打破公路交通,尤其是高速公路的行业垄断;尽快推出一批公路、桥梁等项目对外招商。
(十五)省国土资源厅
1、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制定土地出让金具体优惠办法。
2、落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租赁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
3、负责解决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用地指标。
4、落实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政策,在办理有关于续时不再提交已取消或简化的文件。
(十六)省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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