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铁路职工子女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就近入学的规定和做法安排就学,不得收取借读费(搭读费)。
2.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铁路职工子女入学、入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当地招生的规定和办法录取就学。
(五)其他事宜。
1.铁路职业学校移交后,应按移交前仍在执行的标准,在一年内继续满足和保证铁路职工职业培训的需要。
2.铁路职业学校现在读的、为铁路运输业委培的定向生毕业后,铁路局应按原委培协议和有关规定予以接收安排。
3.铁路学校、幼儿园移交后,当地政府需要对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撤并的,应考虑一定的平稳过渡期。
4.分宜铁路子弟学校、鹰潭铁路二中撤销后的遗留问题由南昌铁路局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
六、移交的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认识。南昌铁路局自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移交地方管理与我们正在进行的省属工业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工作一样意义重大。将铁路自办的学校、幼儿园从铁路局中分离出来,不仅有利于南昌铁路局减轻办社会负担,迅速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为江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积极的条件,也有利于全省教育资源的调整、优化,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南昌铁路局自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牵头,与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协调、指导,有关设区市政府、单位和南昌铁路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地经贸委、教育、财政、劳动、编委、人事、土地管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移交平稳过渡,确保学校、幼儿园资产在移交中不流失,确保移交后正常的办学经费,确保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不受影响。
(三)要做好宣传舆论。南昌铁路局自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关系到学生的妥善安置,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南昌铁路局、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和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使大家能真正认识到此次移交的目的和意义,了解有关移交的政策和措施,明白移交的具体做法,理解和支持移交工作,促进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