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制订出台并正在实施《宜春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等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市花炮企业按评分分为A、B、C三类,实行动态分类管理。A类企业在重要时期可以不停产,C类企业要限期整改到位,否则要限期退出。由此促进增加投入改善安全设施与条件以达到A类企业标准,从而促使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万载县制订出台《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花炮企业转产的优惠办法》。今年以来,宜春市共关闭或实现转产的花炮企业有115家。1—10月,全市烟花爆竹企业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得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
(二)景德镇市已全部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为巩固整治成果,10月23日在浮梁县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深化整治现场会,认真部署深化整治工作。市县二级政府拨出22万元专款,用于浮梁县共8家退出企业的转产和经济补偿,这些业主主动向政府写保证书和感谢信,保证以后不再从事花炮生产,感谢政府的关怀与支持。乐平市、浮梁县设立群众举报奖励制,举报非法生产奖800-1000元,非法经营奖400-500元。浮梁县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关爱生命、关注烟花爆竹”的宣传举报活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作用,将原有的宣传教育网络、群众举报网络和监控信息网络进一步延伸,使家庭作坊、非法生产无藏身之地。
(三)南昌、抚州两地工商部门坚持开展烟花爆竹的明察暗访工作并坚持每月一报制度,使明察暗访情况及时通过省工商局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南昌市坚持重要时期24小时专人安全值班制度。各县区安监部门、有关部门将24小时安全值班电话报上一级安监部门,保障了重要时期、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处置及时。
(四)萍乡市花炮科研所组织研制了“新型高能氧化剂”,其安全性高、成本低,是氯酸钾乃至高氯酸钾的理想替代产品,对我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精神,全面开展禁止使用氯酸钾配制烟花剂生产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初步解决了一大实际难题。该项目已于今年8月中下旬通过省级鉴定。
二、督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法生产、违规生产现象依然存在。
通过整治,全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生产从总体上基本得到杜绝,但少数地区非法生产死灰复燃及违规生产现象依然存在,甚至导致事故发生。今年1月至今发生花炮相关事故12起,死亡23人,其中非法生产经营事故7起,死亡1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58.33%和65.22%。包括:景德镇市2起,死亡5人;上饶市3起,死亡6人;抚州市1起,死亡2人;萍乡市1起,死亡3人。通过督查,我们发现这方面主要有五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被取缔的原非法家庭作坊、加工点的死灰复燃;第二种情况是已退出关闭的生产企业、基地偷偷摸摸恢复生产;第三种情况是退出的企业、基地或已被取缔的原非法家庭作坊通过亲戚朋友转移至其他偏僻地带暗地里非法生产;第四种情况是有的企业、基地,在证照不全或正在办理、换发证照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生产;第五种情况是个别农户非法经营、贩卖烟花爆竹。对此,均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