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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药监局等部门江苏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对参与刊播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通过举办法规学习班、记录和公开企业信用档案以及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促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份已开始。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部署到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时间已从8月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各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活动,摸清底数,开展企业的专项整改,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和取消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企业资格,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省药监局将会同省经贸委(整规办)、公安厅、农林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织督查组开展全省性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下旬。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情况,于今年年底前上报省政府,抄送省药监局、卫生厅、经贸委(整规办)。
  五、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要求
  要落实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牵头单位和办事机构,协调指挥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由省药监局总牵头,省经贸委、公安厅、农林厅、工商局、质监局、南京海关等部门配合;食品放心工程由省卫生厅牵头,由省农林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药品放心工程由省药监局牵头,省经贸委、工商局、卫生厅、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与加强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任务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药品的日常全面监管,堵塞各种漏洞,采取各种防范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把工作想细、做细,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自现在开始,各省辖市和相关部门每半个月将本地区、本系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情况向省牵头单位通报一次,重大情况及时通报。
  各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行动计划于10月15日前报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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