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饲料业科技进步
加强饲料科学技术研究与新产品的开发。加强饲料科技攻关,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积极研制开发安全高效、低残留无污染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品种,加速饲料科研成果的转化;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青稞、小麦和菜籽粕等饲料原料资源,提高饲料产品中的利用率。降低饲料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把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开展饲料科学技术推广项目工作。鼓励科研、教学机构、技术推广单位、饲料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饲料科技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普及饲料生产、使用的科学知识和先进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优质饲料的入户率,促进养殖业的全面发展。搞好饲料行业的技术培训工作。饲料管理部门要做好饲料执法人员、饲料企业负责人等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饲料生产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开展饲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与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到十五期末实现饲料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依法加强饲料质量安全体系与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饲料监管机构建设。根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省、州、地、市及县级农牧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饲料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饲料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农牧(饲料)管理部门,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法律和熟悉饲料业务知识的饲料执法队伍,依法做好辖区内饲料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加快饲料质量监测体系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重点布局的原则,结合国家正在实施的饲料安全工程项目,改善省级饲料质量监测机构基础条件,理顺监督检验职能,提高检测手段和技术水平,成为我省饲料质量安全检测评价中心、市、场信息发布中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和饲料专业人才培训中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饲料质量监管,饲料生产厂家集中的地区,要逐步设立市、地级饲料检测机构,配合省级检测部门搞好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承担中、小饲料加工企业和检测设备不全的饲料企业的产品委托和服务性检验工作。县级农牧部门培养1—2名熟悉饲料工作的饲料产品监督员和抽样员,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工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省、州(地、市)、县三级饲料安全监测体系,对饲料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