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土地调查的时间要求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修编相衔接。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底,全面完成全省土地调查任务,急需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县(市),要尽早安排,争取提前完成。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作为、项基础性工作,这次土地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各地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土地调查工作,使调查成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城乡土地利用现状,确保本辖区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土地调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市、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土地调查任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工作,保证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各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必须先开展并完成土地调查工作。凡土地调查成果未通过上级验收的,不得审批新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此次土地调查工作结束后,从2006年开始,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考核以及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时,都要严格以这次土地调查后与实地相一致的图件、数据资料为依据,建立“各项制度作保证,两个技术手段(城镇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依托,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的“以图管地”的新机制,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科学性。
(四)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落实土地调查所需资金。各级土地调查经费,根据实际需要从本级政府土地收益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
(五)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山东省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承担。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尽快研究制定《山东省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级计划、财政、税务、民政、建设、农业、水利、林业、交通、海洋与渔业、统计、科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这次土地调查任务。
二00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