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03]8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解决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当前,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事故总量居高不下,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尤其是特大交通事故上升幅度较大,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今后一个时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强化管理、科学预防、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省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人、车、路协调发展的目标,使交通安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事故预防新机制
(一)建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交通安全新机制,省政府决定将“省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和“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合并,建立“安徽省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农委(农机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检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保监会、省军区后勤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研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皖政〔2001〕65号)和《关于安徽省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皖政办明电〔2003〕58号)规定执行。各市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