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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05年)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
 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05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4]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0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05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05年),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特制定《南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4-200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面临形势
  结核病严重危害人民健康,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近年来,全球结核病广泛流行,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全球结核病处于紧急状态。江苏省在我国是结核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我市地处长江经济发展带,是华东地区的中心城市,人口密度高,人口老化,流动人口多,结核病的流行也较为严重。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组织推广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政府承诺,经费投入,发现并督导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建立完善的药品供应和监督评价系统”控制策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结核病防治形势仍然严峻,防治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少数地方对结核病流行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结核病防治的艰巨性、长期性估计不够,结核病防治工作未能全面有效地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不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亟待加强,结核病防治的整体能力还不能适应预防与控制的需要,结核病防治网络尚不健全。特别是近几年流动人口增加、高校中结核病不断发生、多耐药病人产生、艾滋病与结核病双重感染,加大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难度。目前,结核病在我市已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疾病之一。控制和消除结核病危害已成为保护生产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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