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及换发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
 转发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及换发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2004]京房改办字第031号 2004年3月8日)


东城、宣武、海淀、大兴、昌平、房山、通州、怀柔、密云、顺义区县房改办及市属住宅合作社等单位:
  为做好住宅合作社等社团单位的年检和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及换发证书的通知》及住宅合作社发展情况登记表一并转发给你们,请市属住宅合作社等社团单位认真学习做好落实工作。请上述区县房改办做好所辖区县住宅合作社的年度检查及换证工作,并将区县住宅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报市房改办,遇有政策问题及时反馈。
  附:1、《关于2003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及换发证书的通知》(京社发[2003]20号)
    2、住宅合作社发展情况登记表
    3、关于2003年度北京市住宅合作社年度检查流程的说明

附件1: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关于


         2003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及换发证书的通知
              (京社发[2003]20号)

各区县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各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凡2003年6月30日前在市和各区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自2004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参加2003年度检查。凡办理完2003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按照民政部有关通知精神,由我办免费换发全国统一的新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副本),原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副本)使用期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区县地区性社会团体换发证书工作由各区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已开通了“北京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网”,全市性社会团体2003年度检查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即登陆网站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接到填报合格的指令后下载打印,经业务主管单位审验盖章后,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区县地区性社会团体的年检采用网上下载《年度检查报告书》,填写后报所在区县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
  北京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bjsstb.gov.cn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