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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4.进一步改进税收审计,更多地采取专项审计调查方式,揭露并查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税务部门建立健全税源监督与控制机制,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促进依法治税。
  5.加强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的审计,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摸清总体情况,查处违规问题,规范预算管理。
  6.加强对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揭露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问题,促使有限的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确保中央、自治区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7.以效益审计为主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二)国有企业审计。
  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坚持和完善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的企业审计新路子,促进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检查企业会计信息尤其是损益的真实性,加大对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2.评价企业资产质量状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及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揭露重大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严重损失。
  3.关注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分析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三)社会保障审计。
  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资金财务收支审计,全面掌握社会保障资金的总体状况,着力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反映、分析问题,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保障资金效益审计,揭露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检查社会保障政策的效应,评价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序运转。
  (四)经济责任审计。
  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增强审计项目的计划性、科学性,全面推进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五)审计署授权或统一组织项目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审计署授权或统一组织项目审计。
  1.以促进“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为目标,加强驻桂中央金融机构审计,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策、制度和监管上分析原因,促进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更好地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同时,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督力度,逐步拓宽地方金融审计领域,提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议,促进我区地方金融机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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