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继续在财经领域打假治乱,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二)继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的查处力度,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三)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四、审计基础工作、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
(一)着力加强三项基础工作。
1.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下大力气整合审计资源,促进提高审计工作的层次、水平和档次。
2.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3.大力推广先进审计技术方法,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促进审计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
1.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扩大效益审计的范围,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40%左右。效益审计以揭露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2.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争取到2007年,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占整个审计项目的40%左右。重点调查执行国家、自治区政策法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完善法规制度。实施重点突破战略,力争每年有3—5个项目在全区有重大影响,有1—2个项目在全国有重大影响。
五、各项审计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财政审计。
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由主要审计本级支出向本级支出与补助下级支出审计并重转变。
1.进一步加强本级支出审计,促进财政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推进依法依规理财,强化补助下级支出审计,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深化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切实加强对重点二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控。通过努力,促使一级预算单位实现预算管理规范化,二级预算单位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与此同时,积极探索比较规范的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
3.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审计,促进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