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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预算的通知

  五、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编报工作
  200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大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项目管理,逐步实现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的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二是要加大综合预算改革的力度,所有自治区本级部门的预算外资金都要纳入预算或实行收支脱钩的预算管理方式,对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编制部门预算。三是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化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大部分预算单位都要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四是所有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200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准备,确保落实,于2003年11月20日以前将本部门预算的正式文本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核。
  各地级市也要参照中央和自治区预算改革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2004年各地要进一步扩大实行部门预算时范围,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4年预算,并于2003年11月25日前将汇总本地区的预算(草案)简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预算(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3年11月30日以前正式报自治区财政厅。
  六、对2003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3年前9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要确保全年财政预算的完成,各级财政和税收征管部门仍不能有丝毫松懈。各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在全党全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的指示,努力增收节支。继续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超越税法的规定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反对铺张浪费,禁止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工资拖欠。各级财政要做到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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