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预算的通知
(桂政发[2003]63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4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4年,我区将继续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部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我区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区正处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区内消费不足以及部分支柱产业对财政贡献率不高的状况难以在短时间内根本改变,大的支柱财源在短期内还难以形成;就业和再就业任务相当繁重,农村与城市发展不够协调,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综合各种影响因素初步分析,2004年我区国内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物价总水平比2003年略有上涨。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4年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财政收支矛盾仍将相当突出。一方面,新的财源增长点尚未形成;同时,受西部大开发、工业化和城镇化、鼓励再就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因素的影响,2004年财政收入有较多的减收因素。另一方面,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保干部职工工资、保政权机关正常运转等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支出,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确定的政策性重点项目支出等需要增支较多。根据对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判断,编制2004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调整财政收支结构,确保自治区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努力开发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坚持“先保吃饭,后搞建设”和“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先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和自治区重大决策所需经费等;重点支出,其他一般预算支出实行零增长。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稳定。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2004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