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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3]20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和协调,规范重大新闻发布工作,整合新闻资源,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为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取强有力的舆论支持,省政府决定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推进政治文明的需要。
  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信息,有利于及时准确地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的发展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体现新闻报道工作“三贴近”的原则。同时,还有利于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提高政府行政的透明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正确引导舆论的需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日益开放、多元化的信息传播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新闻传播的条件和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新闻的时效性往往决定导向性。因此,传统的信息传播手段、封闭的新闻管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采用以政府部门为主渠道向社会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和主导解释的方式,能够较好地起到把握先机、争取主动、引导舆论的作用。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加强对外宣传,塑造云南良好形象的需要。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云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提高,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关注,外宣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向媒体公布各类新闻信息,让国内外媒体及时了解省政府的重大举措、重要政策及在我省发生的重要事件等,不仅有利于规范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云南的对外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树立公开、高效、务实和敢负责任的政府形象,塑造云南改革开放的新形象。
  二、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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