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达标活动。已创建的“平安大道”要进一步查缺补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及各建制市要按照标准和要求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力争在去年考评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标准。各级政府要把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达标活动作为一项政府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隐患点段(黑点)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各级政府要迅速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尽快排查和确定本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隐患点段(黑点),及时研究和提出整治工作意见。要明确整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治经费,按照边排查、边治理、边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工作。2003年8月底前,各地要完成今年事故多发点段和事故隐患点段(黑点)的排查任务,并于9月15日前,将排查结果和治理方案上报省公安交警总队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要抓紧整治2001年和2002年排查出来尚未治理的335个事故多发点段和公路安全隐患点段(黑点),确保年内完成50%以上任务,并将整治结果于12月1日前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省公安交警总队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察。
(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农用车、拖拉机的排查清理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客现象尤其是无牌无证车辆的治理
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农机部门参加,统一组织实施。要制定专项治理统一行动方案,对全省的各类拖拉机和农用车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清理,查清全省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的底数、年度检验和脱检车辆情况、无证驾驶情况以及农用车悬挂拖拉机号牌情况,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对农用车、拖拉机的年度审验和日常管理,确保车辆的审验率和技术状况完好率。农机管理员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上路运行的农用车、拖拉机的日常监管,防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减少违章现象,预防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要依靠各级政府,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为单位,建立健全辖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民警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整治农用车、拖拉机、货车违章载客现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切实消除隐患。要主动协调交通、农机、工商、建设等管理部门,经常性地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辖区道路、车辆和驾乘人员的管理。群众出行主要集中在集市街天、民俗节庆,各地要积极调配客运车辆满足群众的出行需要,并加强巡查管控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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