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住房标准面积部分,按下列市场商品住房价格计算,即:一环路以内2500元/平方米;一环路至二环路之间2000元/平方米;二环路以外1500元/平方米。
(五)按基准售价出售空置公有住房,职工可享受工龄折扣。工龄折扣额为3.93元/年·平方米。工龄按职工家庭夫妻双方1995年以前(含1995年)实际工龄之和计算。工龄的认定以人事劳动部门的规定为准。实际工龄计算不封顶。
(六)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999]15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驻昆党政机关住房面积标准及补贴的通知》(厅字[2000]53号)文件规定,相应职务的住房面积标准为:
1、机关
一般干部70平方米;
科级干部80平方米;
副处级干部90平方米;
正处级干部100平方米;
副厅级干部120平方米;
正厅级干部130平方米。
2、事业单位
初级技术职务、技师以下技术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
中级技术职务、技师80平方米;
任职4年以下的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90平方米;
任职4年及4年以上的副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100平方米;
正高级技术职务120平方米。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工住房补贴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云财综[2001]66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而实际任职不满4年的副高级技术人员,可按任职4年及4年以上的副高级技术职务住房面积标准(即100平方米)购买空置公有住房:
1、建国前参加工作并在离退休前已评聘为副高职的;
2、1960年前(含1960年)从国家正规大学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由国家分配参加工作并在离退休前已评聘为副高职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在购房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单位审核、申报时,应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七)空置公有住房的评估。出售空置公有住房必须坚持先评估后出售的原则,住房的实际售价按房屋的成新(折旧)、结构、楼层、层高、室内装修设备等因素评估计算。职工购买的空置公有住房,评估时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根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标准内住房实际售价的评估计算公式为:
标准内每平方米实际售价=(标准内公有住房基准售价-购房职工夫妻双方1995年12月31日前的实际工龄之和×3.93元/年·平方米)×(1-折旧率×竣工年限)×地段系数×层高系数×装修系数×楼层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