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地、湿地、洲岛为主体的生态敏感区具体包括湘江水体、河口、近岸湖泊湿地、生态保护类洲岛和沿岸低山以及风景区等。应严格保护各类自然生态环境及景观格局不受破坏,除有限制的观光游览活动外,禁止其它一切城市建设活动。
山地生态保护区包括:鹅羊山、秀峰山、岳麓山、天马山、大王山、昭山、凤形山、虎形山、狮子山、金霞山、太山岭、法华山、石峰。
湿地生态保护区包括:湘江大堤以内滩地及水域、各支流河口。
洲岛生态保护区包括:龙洲、柳洲、柏家洲、无名岛、鹅洲、辽洲。
长株潭三市生态隔离带范围:金霞山——法华山,昭山——九华——坪塘南。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对策
在湘江生态经济带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应突出“南治水为主、北治气为主”的战略原则。积极调整与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低产出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逐步转向低投入、少消耗、高效益、高产出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工业污染的控制,要变环境末端治理为源头预防和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区内严重污染的企业必须搬迁。控制重点是废气和废水污染,控制的重点区域是湘潭岳塘工业区、株洲清水塘工业区,推行清洁生产和清洁工艺,推行节约型生产模式,降低单位产品和单位产值的物耗、能耗,重视“三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保护水环境,长株潭三市应当严格控制排污总量,保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湘江干流市界水质标准的要求。湘江流域一级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除遵守《
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
三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或者有放射性物质的船舶从事装卸作业;禁止从事旅游、游泳、水上餐饮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城市环境保护,应从城市布局、产业调整、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等多方面入手,积极推行污染源集中控制,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重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养殖业污染。农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产生的面源污染。
第二十五条 生态功能区的环境目标
1、以城市为主体的开发性功能区
此类功能区的环境目标为:
(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Ⅲ级标准,酸雨得到有效控制;
(2)75%以上的工业废水实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超过70%;
(4)具有一定规模的垃圾处理场,城市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处置;
(5)沿岸水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级标准;
(6)城市内部绿化覆盖率达到45%。
2、以小城镇为主体的生态镇功能区
此类功能区的环境目标为:
(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Ⅲ级标准,S02污染程度较轻;
(2)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乡镇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3)乡镇企业废水70%实现达标排放;
(4)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超过80%;
(5)沿岸水域水质优于Ⅲ级标准;
(6)乡镇总体绿化覆盖率超过50%。
3、以农田、林地为主体的生态开敞区
此类功能区的环境目标为:
(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Ⅱ级标准;
(2)农田、林地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
(4)城市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合理处置;
(5)沿岸水域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级标准;
(6)森林覆盖率超过80%。
4、以山地、湿地、洲岛为主体的生态敏感区
此类功能区的环境目标是:
(1)大气环境质量达到Ⅰ级或Ⅱ级标准;
(2)污水将全部达标处理后排放;
(3)区域环境噪声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要求;交通噪声在风景区达标率应为100%;
(4)沿岸水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级标准;
(5)绿化覆盖率超过95%。
(6)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湘江上的所有给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垂直距河两岸河堤各1000米陆域。
第七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十六条 规划区绿地按照其所处的环境景观特征可分为山地型、平原型、都市型、洲岛型。分布于金霞山、法华山、昭山、岳麓山等处,主要由山区林地所形成的山地型绿地应作核心绿地。平原型绿包括分布于城市区边界到山地之间的树林地及林带和河滩绿地,是农村自然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农田耕地山地构成城乡生态系统的基础。山地型绿地与平原型绿地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建筑体量与风格。都市型绿地包括城市公园绿地与防护绿地,分布于三市城区中,是城市生态系统的基础,洲岛型绿地分布在湘江中的洲岛上,易受到湘江水位的影响,不宜多建建筑物。
第二十七条 湘江生态经济带绿地应达到三市绿地贯通、城市隔离的目的,在结构上应以大面积、较完整的自然与风景区域为主体框架,与线性绿道一起组成开放式绿地系统,在功能上应对沿江区域发挥生态保护、景观、休闲、经济的核心作用。
第二十八条 在湘江生态经济带上,最大发挥其休闲、生态、环境、景观、经济作用,建立一个能持续发展的多功能绿地网络,为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湘江经济带在长株潭区域中的生态示范作用,通过提高规划区的绿地率与合理配置绿地,实现大地绿色化,将其建设成为长株潭城市群的绿地中心通道,进而推动周围地区的绿色产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规划区绿地分成4大类、11小类:4大类为公共绿地、森林公园、林地、洲岛与体育休闲绿地,11小类为防护绿地、道路景观绿地、公园绿地、风景绿地、旅游休闲绿地、生态洲岛绿地、森林公园、滨水公共绿地、郊野滨水绿地、一般林地、其他绿地。各种绿地的功能、分布及景观特征关系如下表。
┌───────┬──────┬───────────────┬─────────────┬───────┐
│ 大类 │ 小类 │ 主要功能 │ 分布 │ 景观特征 │
├───────┼──────┼───────────────┼─────────────┼───────┤
│ 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 │野外大范围自然环境保护,郊外休│自然风光优美之处 │山岳型 │
│ │ │闲 │ │ │
├───────┼──────┼───────────────┼─────────────┼───────┤
│ 林地 │一般林地 │环境保护,城市之间隔离 │城市外围,道路两侧 │平原型、山岳型│
│ ├──────┼───────────────┼─────────────┼───────┤
│ │风景绿地 │休闲,风景与生态保护 │风景区与自然风光优美之处 │山岳型 │
├───────┼──────┼───────────────┼─────────────┼───────┤
│洲岛与体育休闲│旅游休闲绿地│具有体育休闲作用的绿地 │休闲旅游型洲岛,高尔夫球场│洲岛型,平原型│
│绿地 │ │ │等体育用地 │ │
│ ├──────┼───────────────┼─────────────┼───────┤
│ │生态洲岛绿地│具有生态保护性质的洲岛绿地 │生态保护型洲岛 │洲岛型 │
├───────┼──────┼───────────────┼─────────────┼───────┤
│ │公园绿地 │城市休闲,微气候调节 │三市城区 │都市型 │
│ ├──────┼───────────────┼─────────────┼───────┤
│ │防护绿地 │隔离,安全 │铁路公路的两边及工厂外围 │平原型,都市型│
│ ├──────┼───────────────┼─────────────┼───────┤
│ │道路景观绿地│沿道路两旁布置的条状绿地,可作│主要道路两侧 │都市型,平原型│
│ │ │为绿地之间的通道与生物廊道 │ │ │
│ ├──────┼───────────────┼─────────────┼───────┤
│ 公共绿地 │滨水公共绿地│提供城市人日常散步、娱乐、赏景│城市临水区 │都市型 │
│ │ │场所,美化城市滨水环境 │ │ │
│ ├──────┼───────────────┼─────────────┼───────┤
│ │郊野滨水绿地│城市以外的滨水绿地,具有野外休│郊区与农村临水区 │平原型 │
│ │ │闲、涵养水源功能 │ │ │
│ ├──────┼───────────────┼─────────────┼───────┤
│ │其他绿地 │以上绿地以外,被草地与林地等植│郊区与农村 │平原型、山岳型│
│ │ │物所覆盖的区域 │ │ │
└───────┴──────┴───────────────┴─────────────┴───────┘
第三十条 规划绿地基本布局结构为“七团、一轴、三带、六节点”。
1、“七团”指山岳型绿地。规划的七团为:岳麓山—天马山风景绿地、鹅羊山风景绿地、九华西部森林公园、昭山—虎形山—凤形山绿地、法华山森林公园、金霞山森林公园、桃园森林公园。
2、湘江两岸开辟滨水绿地(包括滨水公共绿地与郊野滨水绿地),将绿团、湿地、城市公园绿地连接起来,形成沿湘江的生物走廊与绿色休闲体系,构成贯穿长株潭三市的绿地纵轴。
3、规划区内规划三条绿地隔离带。以九华西部森林公园与昭山—虎形山—风形山绿地为中心,结合南部绿化地与九华北部林地构成长沙与湘潭城市隔离绿带。以法华山森林公园与金霞山森林公园两大绿团为中心,构成湘潭与株洲城市隔离绿带。同时,通过加强对株洲城区以南现有林地的保护,控制株洲城区、雷打石镇、禄口镇的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构成株洲南部的隔离绿带。
4、“六节点”指长沙、湘潭、株洲城市建成区外围环城绿带与湘江生态经济带相交的六点,是城市向自然生态系统的过度区,应作为六个绿地节点适当加大绿化力度,以控制城市的无限扩大。
第三十一条 长沙段湘江生态经济带绿地布局结构为“两团、一心”,通过防护绿地、滨水绿地、道路景观绿地的连接形成网络型布局。两团为岳麓山—天马山和鹅羊山,规划为风景绿地,构成规划区长沙段绿地基本绿地团块。水陆洲建设为旅游休闲绿地,作为长沙城的绿心。
第三十二条 湘潭段湘江生态经济带绿地布局为“五绿团、一纵、三横”。法华山森林公园、金霞山森林公园、桃园森林公园、九华西部森林公园、昭山风景绿地为五块基本绿团。“一纵”指从长沙延伸过来的纵向的滨水绿地,北接法华山与九华西部林地,中部连接防护绿地及城市公园绿地,南至金霞山与法华山风景林地,与湘潭总体规划中的环型防护绿地共同构成湘潭绿地基本骨架。三横是指三条横向的城市绿地伸展轴,即北部沿湘黔铁路建造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中部以道路景观绿地连接雨湖公园与白湖,并沿建设北路与建设中路一线北接湘潭公园南到荷花塘公园,南部将杨梅洲建成为水上生态公园,兴建步行道路与沿江绿地相连。
第三十三条 株洲段湘江生态经济带绿地布局主要沿湘江建造滨水公共绿地,并沿石峰公园—炎帝广场和天台路—新华西路两条方向建造绿地,贯穿沿江绿带与桥下绿地。延伸郊野滨水绿地至规划区最南端,连接城市绿地与城外林地,最终围合成一条贯穿规划区环状步行绿地系统。河东地区沿水系建造公园绿地,以道路景观绿地和滨水公共绿地互相连接,并最终接通城南林地。
第八章 旅游发展规划
第三十四条 湘江生态经济带旅游资源特色主要突出资源类型多样,资源的文化魅力和资源的空间组合特征。作为长株潭地区最有魅力的地方,其旅游发展应着眼于高品质的追求,成为推动地区旅游发展的脊梁。
第三十五条 湘江生态经济带的旅游发展必须形成一个开放系统,建立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多层次旅游系统结构。
第三十六条 旅游产品创新及提升的思路是倡导和鼓励项目的适当超前性;倡导和鼓励有文化品位的项目;注重保护和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背景;注重项目的特色和多样性。
第三十七条 湘江生态经济带旅游发展形象定位:生态与文化交融的湘江;休闲的湘江;引领风尚潮流的湘江。围绕湘江旅游新形象的构建,湘江生态经济带应重点发展四大特色旅游产品,即:文化湘江游、洲岛休闲游、城镇滨水风貌游和郊野山水生态游。
第三十八条 文化湘江游,长沙应突出湖湘文化和湘楚文化,湘潭应突出名人文化和船运文化,株洲应突出炎帝文化和农耕文化。三市应通过整合原有文化景点,建设重点文化旅游景区,结合沿江良好的自然生态背景,形成根植于湘江的文化旅游脉络,给湘江生态经济带的旅游带来无穷魅力。重点文化旅游景区包括岳麓湖湘文化旅游区、北津城遗址公园、桐溪曾国藩文化园、湘潭历史文化旅游区及窑湾古码头观光区、湘潭名人纪念园、神农文化旅游区、株洲工业文化酒吧街、空灵岸佛事文化区。
第三十九条 洲岛休闲游主要是利用月亮岛、橘子洲、巴溪洲、兴马洲、杨梅洲、古桑洲、空洲岛等七个洲岛重点进行旅游开发,构建江中洲岛游特色产品——“无限风情在洲岛”。七个洲岛的旅游发展方向为:月亮岛——“水韵乐澜”戏水乐园、橘子洲——“橘烁江天”生态文化园、巴溪洲——“巴溪渔火”渔业休闲洲岛、兴马洲——“幸运之岛”现代娱乐洲岛、杨梅洲——“杨梅艺苑”艺术休闲洲岛、古桑洲——“古岛茶桑”农业休闲洲岛、空洲岛——“灵洲仙境”休养度假洲岛。
第四十条 城镇滨水风貌游由长沙、湘潭、株洲的滨水区和六个重点发展的旅游镇组成。长沙滨水区的旅游形象为以湖湘文化为特色,历史感与现代感并存的山水名城;湘潭滨水区的形象为以旧城古韵为特色,富有宜人尺度和多元景观的伟人故里;滨水区的形象应为以工业文化为特色,具有时代感和炎帝文化特征的现代化城市。六个重点发展旅游镇分别是湘韵文化小镇坪塘、花园式度假小镇暮云、区域休闲度假中心九华、现代农业示范镇河口、湘江旅游商品中心易俗河和潇湘历史名镇渌口。
第四十一条 郊野山水生态游主要是通过对山地、坡地以及河谷地植被建设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利用森林植被幽密的自然环境,开展野营、探险、狩猎、采摘等活动,从而使游客活动与自然交融的体验。重点建设的郊野山水生态旅游项目有:鹅羊山风景旅游区、虎形山—凤形山森林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金霞山森林公园、捞刀河农业休闲园和大托农业休闲园等。
第四十二条 在旅游线路组织上分别构建了一条主游环线,三条辅游环线和多条与湘江生态经济带相连接的区域游线。
1、主游环线(游线A):
●陆路(长沙——株洲):长沙市区——岳麓湖湘文化旅游区——坪塘湖湘民俗园——桐溪曾国藩纪念园——昭山九华休闲度假区——湘潭市区——湘潭伟人纪念园——湘潭古城文化旅游区——窑湾古码头文化旅游区——株洲神农文化旅游区——株洲市区
●水路(株洲——长沙):株洲码头——古桑洲——杨梅洲——兴马洲——巴溪洲——橘子洲——长沙码头
2、辅游环线:
●(游线B)长沙市区——北津城遗址——月亮岛水上乐园——霞凝港口观光区——鹅羊山风景旅游区——长沙市区
●(游线C)湘潭市区——河口镇——易俗河——金霞山漂流中心——法华山森林探险基地——湘潭市区
●(游线D)株洲市区——禄口——空洲岛旅游区——株洲市区
3、与湘江生态经济带连接的区域游线;
●(游线E)长沙市区——浏阳河风光带——大围山旅游区
●(游线F)长沙市区——花明楼——灰汤——韶山——隐山——湘潭市区
●(游线G)株洲市区——醴陵——酒埠江风景区——茶陵——炎帝陵——桃源洞
第九章 防洪与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
第四十三条 防洪范围为规划区内的城市(城区和郊区)、乡镇和乡村,即:沿湘江两岸,北至长沙月亮岛,南抵株洲空洲岛,全长128公里,涉及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沿江23个乡镇及湘江两岸的乡村地区。
第四十四条 规划策略: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和完善城市防洪保护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全面的防洪减灾体系。
2、贯彻疏浚与调蓄相结合的原则,改善河道行洪条件,提高洪涝水外排能力。
3、防洪与治涝、防洪与市政建设、防洪与景观建设相结合。
4、近期与远期相结合,近期以堤防工程为主,对区内天然水域加以保护,逐步加大水土保持治理的力度。
5、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原有防洪、泄洪、蓄洪、排涝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改造,使其逐步完善。
6、建立和完善城市防洪治涝指挥系统,提高城市防洪管理水平。
第四十五条 湘江生态经济带各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见下表:
┌──────────────────────┬─────────────────┐
│ 防护对象或堤段 │ 防护标准(重现期,年) │
│ ├─────┬─────┬─────┤
│ │ 近期 │ 中期 │ 远期 │
├──────────────────────┼─────┼─────┼─────┤
│ 长沙河东城区、河西城区 │ 200 │ 200 │ 200 │
├──────────────────────┼─────┼─────┼─────┤
│ 长沙捞霞组团、南托垸、 │ │ │ │
│ 湘潭城区、仰天湖、易俗河镇、 │ 100 │ 100 │ │
│ 株洲城区中心段 │ │ │ │
├──────────────────────┼─────┼─────┤ │
│ 湘潭九华、昭山 │ 30 │ 50 │ 100 │
├──────────────────────┼─────┼─────┤ │
│ 长沙解放垸 │ / │ 30 │ │
├──────────────────────┼─────┼─────┤ │
│ 马家河、新市至群丰镇和雷打石镇 │ / │ 50 │ │
├──────────────────────┼─────┼─────┼─────┤
│ 湘潭十万垅求新堤以外 │ 50 │ 50 │ │
├──────────────────────┼─────┼─────┤ │
│ 京珠高速~白其庙 │ / │ 50 │ │
├──────────────────────┼─────┼─────┤ │
│ 长沙洋湖垸~高桥垸 │ 30 │ 30 │ 50 │
├──────────────────────┼─────┼─────┤ │
│ 长沙联合垸、 │ │ │ │
│ 湘潭观音港~九华北、河口镇、 │ / │ 30 │ │
│ 株洲曲建老虎坝以南及株洲群丰湘滨—空洲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