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健全法制。继续加大对《
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尽快制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意见,出台《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其配套的规章制度,尽快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依法监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尽快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
四是打牢基础。通过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在我市各类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继续和深化,是对整治成果的巩固和升华,也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的基本途径。今年要在继续深入搞好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引导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促使各类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是开展整治。在去年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行业、中小学危房、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11项安全专项整治。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民航、铁路、旅游、军工、农机、渔业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要求,深入开展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加大投入。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投入,改造完善一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市级部门的各种专项资金、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都要保证有一定的数量投入到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国债资金、财政贴息贷款、西部发展资金,支持我市公共安全设施和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要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各方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整治安全隐患和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