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办发[2004]4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紧实施,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定一个目标、贯彻一个《决定》、抓好八个重点”的工作任务,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一、确定一个目标
2004年,全市安全事故综合死亡人数控制在3582人以内。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整治目标为:完成8个区县消防站建设,整治消防重大火灾隐患5件,整治国道、省道危险路段25处,整治县道、乡道危险路段100处,治理病险水库6座,改造中小学危房50万平方米。各项控制目标已分解下达,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检查考核。
二、贯彻一个《决定》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对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三是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四是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作用;五是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六是强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抓好八个重点
一是落实责任。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部门和企业,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必须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把安全责任和压力向最基层传递,把事故防范的关口向前推移,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础。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和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市政府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告、简报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是管好源头。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工作,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住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源头的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今年起,对我市的9544家高危企业(其中:煤炭企业1525家、非煤矿山企业2870家、建筑施工企业5000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04家、烟花爆竹企业40家、民爆企业5家)是否具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进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打下基础。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各发证机关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颁发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防止出现把关不严或违规发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