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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粮油产购销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二)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各区县(自治县、市)粮食部门和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收购粮食的等级和质量。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既保证收购入库粮食的质量,又不能人为降级降等,让农民吃亏。凡是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必须多收满储,增加商品库存。
  (三)按政策规定切实保证收购资金供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准确把握“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政策,从实际出发,改善金融服务,积极组织资金,做好收购贷款发放工作,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多收购粮食。
  三、加强粮油市场管理,做好粮油销售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针对近期粮油市场出现的价格波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政府调控力度,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确保全市粮油市场价格稳定。
  (一)切实搞好市场粮油供应。保障供应是稳定市场的基础。虽然当前我市粮食仍供大于求,但考虑到市场发育不完善、个别地方流通渠道不顺畅等因素,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正常组织销售,确保市场供应。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做好粮油购销平衡工作,产不足销的地区和受灾地区要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加工,按需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若局部地方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坚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各地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时,必须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粮油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动态,及时准确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切实加强对粮油价格的监管。建立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有关价格信息。各级粮食、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指定专人每天对市场进行定点定时调查,重点了解粮、油、肉、食盐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购买情况,分析市场供求变化趋势,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脱销和抢购。要加强市场管理,在各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重点检查,掌握货源储备和供应情况,严厉打击借机造谣惑众、哄抬物价、掺杂使假、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形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客观、真实地报道粮油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求形势,让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市场出现的价格波动,了解我市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仍是供大于求或供求平衡,目前的价格波动系受国际市场引起的,从而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和恐慌心理,做到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合理消费,保持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必然会增加群众负担,加之我市今年部分地方又遭受自然灾害,各级政府要妥善安排好城市低收入居民和灾区群众的生活。
  (四)建立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为确保全市粮油供应,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都要建立粮油供应应急预案,在粮食部门设立应急办公室,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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