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何 力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何爱华 市爱卫办主任
成 员:白 冰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杨 琳 市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副处长
余 诚 市市政委市容处处长
邹晓波 市建委建管处副处长
邹 渝 市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
范宏连 市爱卫办业务处副处长
二、检查考核范围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等12个区(单位)。
(二)机场、码头、铁路和长途客(货)运车站等窗口单位。
三、检查考核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手抓尘污染源头治理,一手抓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检查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体系、长效机制、管理措施、经费落实情况;
(二)主城区周边采石场的关闭落实情况;
(三)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冒黑烟车辆、“摩的”等违规车辆的整治和管理;
(四)建筑工地文明规范施工管理;
(五)主城中心区域、重点地区和主(次)干道的路面、绿化带、环卫设施、护栏等设施的维护保洁管理;
(六)主城中心区域、重点地区和主(次)干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管理;
(七)主城中心区域、重点地区和主(次)干道“六乱” (乱停放车辆和物资、乱搭建房屋和工棚、乱挂招牌和物品、乱刻乱画、乱张贴广告信息、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现象和行为的整治管理;
(八)居民区、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裸露垃圾清扫管理;
(九)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规范经营管理;
(十)群众卫生投诉、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各项工作的推进和整治效果情况,可对检查的重点进行适当调整。
四、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月查、季评和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月查。每个月对12个区(单位)和窗口单位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1.检查时间:每个受检区和单位检查时间半天,必要时,也可临时对局部地区和个别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2.检查组组成:检查考核组除市级部门有关人员外,还需有专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市民代表参加。检查工作时,专家、市民可在备选名单中随机确定,市级有关新闻媒体记者随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