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建立公正、诚信、有序的农产品流通机制。到“十五”期末,在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一批流通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基地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我省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工作,建立一批标准化规范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示范点,以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
五、大力推进农产品名牌战略,积极创建农业类名牌产品。各地要根据“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与开发、培育、创建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要推行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抓好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和优势农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类名牌产品,开拓市场,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力争用3—5年时间,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广东农业名牌产品。
六、重视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的培训工作。各地做好农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重点加强农业新品种的质量要求和生产操作规程、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及快速检验方法标准、新型动植物疫病的检疫规程和方法、农业转基因产品和安全评价方法标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前期研究;要适应外向型农业经济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分析研究。为尽快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专业技术的推广队伍,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达到每个县要拥有30—40名专业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
七、加大农业标准化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标准化投入机制,形成国家、地方、部门和企业多渠道投资格局,以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持续快速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