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批准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工作预案;
(2)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的预警报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判断形势,作出启动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决定;
(3)根据应对工作预案,决定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部署实施;
(4)向上级政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中止应急工作预案。
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定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
(2)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预警报告及应对措施建议,提请领导小组决策;
(3)负责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4)负责制定领导小组内部工作联系制度,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负责领导小组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价格、工商、经贸、财政、公安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提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意见;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采取的应对措施和相关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实施情况和问题。
(三)明确各级领导小组的工作分工
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实行省、市、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制,具体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发生的范围确定。当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在某一县(市、区)内发生时,由该县(市、区)政府负责,主要由该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并及时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省、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当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发生在某一市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时,由该市政府负责,主要由该市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并及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省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当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波及两个以上市时,由省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市、县(市、区)领导小组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主要措施
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根据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的积极探索,特别是今年抗击“非典”中平息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成功经验,可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建立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信息预警制度。通过建立完备有效的政务信息、价格监测、消费者投诉举报、社会价格监督等工作网络,及时了解收集市场价格动态及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的反映,对市场价格可能异常上涨的苗头性、倾向性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分析、判断并发出预警,在第一时间内向本级领导小组及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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