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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厅等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也是执政为民、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必然要求。要把思想统一到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充分认识毒鼠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项整治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领导。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力度,自治区专门成立了毒鼠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通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毒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统筹考虑,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中有专人负责整治工作,有专门的协调机构实施整治任务。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确保毒鼠强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部门协作,实现合力推进。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农牧部门重点对本部门库存的杀鼠剂进行清查,协助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对突发事件,特事特办,对重大案件的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理;工商部门重点对杀鼠剂经营点和流动商贩进行排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部门重点对收缴的毒鼠强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其他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全力参与毒鼠强专项整治活动。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毒鼠强的社会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高压严打毒鼠强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毒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各地(市)每月20日之前要将本地(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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