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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津蓟高速公路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津蓟高速公路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津价费[2003]529号)


  为更好的发挥津蓟高速公路作用,促进我市北部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行驶津蓟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优惠收费标准
  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50元。
  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70元。
  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120元。
  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及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145元。
  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行驶全程优惠后的收费标准为175元。
  二、上述优惠收费标准自2003年11月7日起实行,暂定为两年。
  附件:津蓟高速公路优惠区间通行费收费标准

                             天津市物价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津蓟高速公路优惠区间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车型

┌─────┬─────┬─────┬──────┬──────┬──────┬─────┐
│  50  │  45  │  35  │  30   │  25   │  15   │蓟州收费站│
├─────┼─────┼─────┼──────┼──────┼──────┼─────┤
│  35  │  30  │  20  │  10   │  5    │宝坻北收费站│     │
├─────┼─────┼─────┼──────┼──────┼──────┼─────┤
│  30  │  25  │  15  │  10   │宝坻南收费站│      │     │
├─────┼─────┼─────┼──────┼──────┼──────┼─────┤
│  25  │  15  │  5   │宝坻温泉城收│      │      │     │
│     │     │     │  费站  │      │      │     │
├─────┼─────┼─────┼──────┼──────┼──────┼─────┤
│  15  │  10  │九园收费站│      │      │      │     │
├─────┼─────┼─────┼──────┼──────┼──────┼─────┤
│  5   │北辰收费站│     │      │      │      │     │
├─────┼─────┼─────┼──────┼──────┼──────┼─────┤
│天津收费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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