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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吉林省振兴软件产业实施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息化领导
 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吉林省振兴软件产业实施要点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4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吉林省振兴软件产业实施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

          吉林省振兴软件产业实施要点
    (吉林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国办发〔2002〕47号,以下简称《纲要》),是继国务院出台《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之后,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纲要》明确了软件产业的战略地位,提出了振兴软件产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确定了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在培育国内市场、扩大软件出口、扶植软件企业、核心技术开发、软件人才培养和优化产业环境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对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抓住《纲要》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软件产业强省的步伐,特制定本实施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以《纲要》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规模化、基地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以培育骨干软件企业和名牌软件产品为重点,以有力的政策措施为保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体系,建设国家软件园区,使软件产业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软件产业强省。
  二、加强引导,鼓励应用,不断开拓国内市场
  贯彻“以用立业”的方针,坚持抓应用,促发展。积极实施“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推进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为软件产业发展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
  (一)积极启动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领域信息化和城市信息化等一批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组织实施软件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带头作用,带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使用正版软件。各级政府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要为购买自用正版软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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