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举报投诉网络24小时值守制度。
在市场价格出现异常上涨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等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随时接受市民的举报投诉,并将举报投诉信息分类汇总整理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各级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同时,还可通过杭州价格网(www.hzjg.gov.cn)受理相关举报投诉。
(四)实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信息发布制度。
在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时,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有:
1、政府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预政策措施;
2、公布有关情况,澄清社会上的不实传闻或谣言;
3、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储备数量、货源组织和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消费警示;
5、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和网址;
6、典型违法案例及坚决打击违法经营活动情况。
(五)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和加强风险基金管理。
重要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管理是各级政府实施价格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重要物质保障和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建立粮食及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加强风险基金管理。在市场价格发生异常上涨时,各级领导小组要及时公布重要商品的储备情况,安定人心;适时适量地动用重要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
(六)建立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应急生产、采购、调运和市场供应机制。
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商品及相关商品,在本级政府无相应储备或管辖区域内商品生产供应难以有效调配的情况下,可向上一级政府请求支援;在上述措施仍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应紧急向其它地区采购有关物资。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七)实行非常时期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依据《
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影响经济发展和正常运行时,由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经省政府批准,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当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影响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时,由领导小组建议省政府或省物价主管部门,报请国务院实行价格紧急措施;国务院或省政府出台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后,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