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为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环境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在全省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以评价、培养、激励、流动、使用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完善人才工作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大力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用人单位的典型经验,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要实行依法管理,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增强人才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1、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根据中央要求和我省人才工作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各市(州、地)和县(市、区、特区)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将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行政单位和无收入的事业单位必需的人才培养经费和津贴、补贴由同级财政解决。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要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企业要按照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要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及个人以各种形式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并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人才资源开发项目贷款。逐步完善科研经费投放机制,充分用好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对社会效益型和基础研究型为主的科研单位,财政要在其总经费中安排适当比例的科研经费。对党委、政府决定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和科技攻关课题,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实行社会招标。
2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人才的头脑,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科学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风。引导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引导他们深入基层、深入实践,积极投身生产第一线;引导他们把自己的事业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热爱贵州、建设贵州,发扬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辱使命、勇挑重担、开拓进取,为实现富民兴黔宏伟事业贡献聪明才智。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3、切实抓好人才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按照管好用活的要求,明确发展目标,搞好统筹协调,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和方法,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职责。各市(州、地)要成立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人才工作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考核。要重视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