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紧密结合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需要,促进人才资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调配和利用,要同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施以及全省各项重大工作布局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做到人才工作和人才资源开发为实施重大发展战略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
努力调整人才结构,优化人才配置。促进全省人才在产业、地区、城乡间的合理分布,逐步实现结构、布局的合理和优化,提高人才与产业结构调整的对应度。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形成人才资源的整体合力,集中力量攻克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课题。围绕特色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突出抓好电力、烟酒、铝及铝加工、磷及磷化工、煤及煤化工、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生物制药、旅游业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为特色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人才保证。按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要求,重视金融、外经贸、市场中介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制定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才与科技优化组合的具体办法,实行人才、科技的整体组合,发挥最大效能。
五、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2、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信息畅通、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完善贵阳、遵义等大中城市综合人才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地、县人才市场和各类专业人才市场,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省人才市场体系。整合现有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向市场主体转变,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资人才市场建设和参与创办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加强人才市场监管,规范人才市场秩序。建立人才信息库和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完善人才信息网和人才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13、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大力发展人事代理,加快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按照市场配置人才的原则,引导人才向农村、向基层、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流动,向企业生产第一线流动;对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人才资源配置供求矛盾较突出的地区,要采取倾斜政策引导其合理流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项目引进、科技咨询、定期服务以及兼职等方式合理流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人才向人才匮乏地区和单位流动;鼓励应用科技人才自主创业和向企业流动;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鼓励农业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基层创业,逐步解决人才积压和人才短缺并存问题。职称评审中要注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凡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村,非重点县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可向上浮动一级工资,连续工作5年后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继续在这些县的乡、镇、村工作的,从第6年起可再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制定和完善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办法,健全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加强重要人才安全工作,重视对人才流动中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重视对关闭破产企业人才的使用。
六、建立健全对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