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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2004年2月2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结合我省林业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深化认识,明确林业发展思路
  林业是生态的屏障,良好的生态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我省自然条件严酷,干旱缺水,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自然灾害频繁,森林覆盖率低,荒漠化面积大,这些问题长期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我省恢复生态的长期性,改善生态状况的艰巨性,加强生态建设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把林业建设放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地位、生态建设的首要地位、西部大开发的基础地位,全面加强林业建设,推动我省林业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由无偿使用森林资源向有偿使用森林资源转变,由部门、行业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不断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开创林业建设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保护与发展并重;坚持生态优先,分区指导,分类经营,科学经营利用;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甘肃特色的生态林业体系,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提高林业“三大”效益,为再造山川秀美的新陇原奠定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生态保障。力争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13%以上;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16%以上;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初步建成森林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
  我省林业建设必须始终遵循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按天然林区、村宅农区、宜林山区、荒漠沙区、水系路区、城镇社区六位一体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造管并举,以人口相对密集的城镇为点,主要公路、铁路、江河两岸、风沙前沿为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荒山绿化、荒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程为面,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林业生态建设体系。
  二、抓主抓重,全面加快林业发展
  切实抓好国家“四大”重点工程建设。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按照规划,加快公益林建设和封山育林步伐,以市场为导向,调整林区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努力培育林区后续产业,强化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充分吸纳林区职工就业。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严格执行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科学造林,加强管护。农田退耕还林以陡坡地为重点。荒山造林,降雨量在400毫米以下地区,以工业原料类和优质饲料型灌木为重点,实行草灌结合;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地区,以适宜生态树种和经济树种为主。坚持搞好“三北”防护林工程。以防沙治沙为重点,加快建设农田防护林体系,综合治理重点风沙口,绿化宜林荒山,减少水土流失,遏制土地荒漠化。继续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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