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突发事件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市场供应应急问题。
  (三)启动对供不应求商品生产的现场监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有的生产能力和原料供应情况进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安排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在预计动用我市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仍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省流通主管部门提出物资援助供应的申请。
  (四)进一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要按照《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规定的操作规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粮食、食油、冻肉、化肥、农药、食糖等主要储备商品足额投放市场。并向省政府和商务部汇报储备商品动用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提出动用省和中央储备的申请。
  (五)进一步增加应急响应企业。领导小组组织所有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和区(县级市)供销社参与应急工作。
  (六)营造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检测,强化预防,创造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市(区)各商业企业的巡查面要达到100%。要强化食品安全检测的力度,配合食品安全监测部门重点对连锁超市、大卖场、便利店、宾馆、饭店、食品加工企业等商业服务业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
  (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组织邀请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号召各种力量参与和支持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八条 启动外援物资调拨紧急响应。当外地发生突发事件,中央、省或兄弟省、市急需我市支援商品物资时,接市委、市政府指示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挥经营或储备商品物资的商业部门和企业,及时将所需商品物资调拨到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地点或单位。当出现承担储备商品物资任务的单位(企业)货源不足时,领导小组应在4小时内统筹全市商业企业组织货源,调拨到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地点或单位。

第六章 资金及财务处理

  第十九条 动用市级储备商品,一律按照“先动用,后结算”的原则,快速组织商品出库,快速上市销售。
  第二十条 动用市级储备商品或政府统一调配应急供应商品的数量和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设专帐核算。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