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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度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
 2004年度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的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工作实际,现将政府系统2004年度信息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260条;各区全年上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130条。
  二、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市政局、商业局、外贸局、民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粮食局、交通局、公安局、公用事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5个部门,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60条。
  三、市教育局、科技局、规划局、房管局、物价局、人事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信访局、技术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管委会等20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40条。
  四、市计生委、司法局、执法局、文化局、林业局、烟草局、旅游局、供销社、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新闻出版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府驻京联络处、市府驻广办、市府驻深办、市府驻海口办等17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25条。
  五、市民委、体育局、广电局、气象局、外事办、侨办、人防办、农开办、经联办、爱卫办、台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电业局、邮政局及郑州矿区管委会、郑州物产集团、省通信郑州分公司、省移动郑州分公司、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新烟集团等20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15条。
  六、市政府办公厅将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并对评选出的郑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完成目标任务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完成2004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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