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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4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项工作的决定

  建成聋哑学校、民族中学、109中学等第二批示范校。启动建设42中学、红光中学等示范校和市实验小学、南开区中营小学等模范小学。建设医大“211”工程二期项目。启动师范大学、工业大学、理工学院等5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扩建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建成人民医院、第三中心医院、眼科医院、医大总医院医学中心、医大第二医院外科楼、第四中心医院急救综合楼。改扩建市卫生防病中心、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新建市卫生监督所、妇儿保健中心、市急救指挥中心。筹建市级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事业
  开展庆祝建卫600周年系列活动。天津博物馆正式开馆。启动建设民俗博物馆、京剧艺术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天津国际游乐港、响螺湾娱乐公园。筹建残疾人文体中心。开辟以五大道为主的风貌建筑博览游、以海河和滨海为主的水上风情游等精品旅游路线。举办海河旅游节暨国际大学生龙舟赛、第二届妈祖文化旅游节、津沽海会、鼓楼国际民俗旅游节、国际少儿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建设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修建群众健身设施。组织中国国际女排邀请赛等大型体育赛事。
  十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增长10%以上。继续深化农村税费及其配套改革,将农业税综合税率由7%降到5%。引导农民开展多种经营,重点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龙头企业用各种方式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生产销售关系,进入产业化体系的农户由60%达到65%。逐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十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新建城镇住宅楼500万平方米,其中,重点改造杨柳青镇危旧平房23万平方米、北辰区旧村房屋50万平方米、芦台镇幸福区旧平房19万平方米等。重点镇住宅成套率由53%提高到57%,燃气普及率由78%提高到81%,集中供热普及率由40%提高到4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使29.9万人受益。改造农村卫生户厕30万座。建成静海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十三、提高农村地区城市化水平
  完善郊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中心镇建设规划,加快建设卫星城和中心镇。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14万人,农村地区城市化率由41.5%提高到44%。完善城镇道路、路灯、给排水和商贸、文化、体育等公共配套设施。镇区人均道路面积由13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搞好城镇绿化、美化,人均绿地面积由6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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