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引导。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开放教育体系,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和聘用制度。严格教育收费管理。加快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制度,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1、创新文化管理和体育事业发展体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探索重大文化活动市场运作方式。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机构,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继续深化广电、报业集团的改革。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兴办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
22、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鼓励、支持外资、民资等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深化公立医疗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投入机制,努力改善镇、村医疗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3、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宁交会”、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金陵海外学子创业园三大平台,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进优秀人才选拔评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职称社会化评审、专家社会化申报、优秀人才破格选拔的新机制。加强农村人才开发,建立促进优秀人才到基层和农村工作的机制。(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八)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24、改进政府经济管理方式。以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施《
行政许可法》,制定完善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制度和规定,推进行政许可方式的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建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预测。(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监察局、编办、计委、统计局)
25、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制定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预警和应对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公务员考核监督体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编办、人事局、监察局、法制办)
26、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事业等公益性领域的投入,努力满足公共产品生产和公共服务支出需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制衡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分配规范化。逐步建立项目资金评价机制,加强对项目支出的追踪问效。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市级国库集中收付范围,调研、指导区(县)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工作。依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扩大范围,规范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