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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
 《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的通知
 (宁政发[2004]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

  一、综合指标
  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
  城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郊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加1.5个百分点
  乡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市乡镇局承担)
  第三产业税收增长14%(市国税局增长12%、市地税局增长14%)
  第三产业新增就业5万人完成一批重点项目
  二、行业指标
  1、商品流通业(市商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承担)
  商品流通业增加值增长12.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5%
  商品市场实现成交额750亿元
  2、金融保险业(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承担)
  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1%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2.5%,贷款余额增长12.5%
  消费信贷余额增加到330亿元
  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30%,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40%
  3、邮电通信业(南京电信局、移动南京分公司、联通南京分公司、南京邮政局承担)
  邮电通信业增加值增长16%
  电信业务收入增长16%(其中电信增长10%,移动增长12%,联通增长50%)
  邮政业务收入增长11%
  4、物流业(市交通局、南京港口集团、市物流办承担)
  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长6%
  货运量增长4%,客运量增长5%
  港口货物吞吐量6800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960万吨
  集装箱吞吐量50万标箱
  5、房地产业(市建委、房产局承担)
  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5%
  房地产开发投资超200亿元
  房地产市场实现交易额180亿元,其中存量房交易额90亿元
  物业管理托管面积累计达到5100万平方米
  6、旅游业(市旅游局承担)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其中旅游外汇收入增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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