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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2003年建章立制。基本完成修订《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广州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广州市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实施意见》,农业、卫生、质监等部门相应制订关于食品卫生标准、农产品基地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等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生产基地认定办法,积极推进肉菜(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超市化的试点工作。以肉品和蔬菜作为突破口,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实施监控的食品为重点,基本建成酱油、醋、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等五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并重点抓好机关、团体、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2004年重点推进。对本市及外地生产基地进行认定,全面落实生产基地与市场挂钩制度;全面开展肉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超市化进程,年底争取市中心城区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肉菜市场得到改造或提升。建立和完善肉品、蔬菜的安全卫生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检测结果公布制度,建立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定期检查和公告制度。重点抓好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和品牌放心肉的推广工作。基本建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大类食品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三)2005年全面铺开。完成生产基地的动态管理体系,即每年对生产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和重新认定,将不符合标准的生产基地从挂钩名单中删除,同时向基地所在地政府及社会进行通报。基本建成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基本完成肉菜(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超市化进程。逐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国家纳入分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范围的食品,都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经强制检验合格并加贴“QS”标志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四)2006年建成体系。基本完成食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全面建成食品安全的检测、流通、信息、监督及监管体系。品牌肉、品牌蔬菜等品牌食品在超市占据主要地位,并完成对全部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附件:广州市食品放心工程经费投入预算

附件:      广州市食品放心工程经费投入预算


  “食品放心工程”计划四年完成,首期预算投入资金14886,8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0014万元,占67,3%;政府投入4872,80万元,占32,7%,分为两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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