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贸易办等七部门
关于在威海市市区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4]12号)
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贸易办、畜牧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公安局《关于在威海市市区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在威海市市区实施“放心肉”工程的意见
(市贸易办、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二00四年二月十一日)
为切实提高猪肉及其产品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定在威海市市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实施“放心肉”工程。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肉品卫生安全质量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生猪饲养、屠宰加工、储藏运输、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逐步实现基地化饲养、机械化屠宰、冷链化运输、品牌化经营,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1—2年时间,有效遏制市区内私屠滥宰行为,彻底消除无证照肉品经营活动,使肉品质量明显提高,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肉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100%,上市销售肉品检疫、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品牌肉连锁店、专卖店和肉品超市的销售量占市区消费量的6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饲养安全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创办规模养猪场,引导其引进和改良品种,使用优质饲料,禁止使用生活垃圾和泔水喂养生猪,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加强疫病控制,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技术规程,实行免疫标识制度;与定点屠宰厂签订产销合同,进行“场厂挂钩”,为定点屠宰厂提供无公害生猪。
(二)屠宰质量体系建设。定点屠宰厂要设立专门化验室,配备化验人员、设备、仪器,完善屠宰加工、检疫检验、票据凭证、环境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制度。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派人驻场对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实施屠宰检疫,严查其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耳标、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消毒证,合格的方可进场屠宰,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厂要按《肉品检验试行规程》要求对肉品进行检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在其胴体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印章,发给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检验合格证。检疫检验率要达到100%,杜绝不检、漏检和错检现象。定点屠宰厂要适应消费需求变化,不断改进工艺,增加小包装、冷却肉和分割肉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