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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
 (浙委办[2003]65号 2003年11月10日)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各方面关心支持档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档案事业发展,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档案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档案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还不够,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一)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档案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先进文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已经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各项事业基础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走新型档案工作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档案服务利用社会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现代档案事业体系。
  二、创新档案服务工作
  (二)进一步拓展档案服务领域。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把服务大局放在档案工作任务的首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馆藏档案的整理、研究与开发,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大众意识,拓展档案工作服务领域,加大档案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力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各级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保存的档案,除确需继续保密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大力创新档案服务机制。重点抓好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建设和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各地要把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并加强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要把档案馆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范围,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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