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改革完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业技能等级鉴定办法。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技术优秀和企业急需的职工,可破格进行技术等级考核。
六、推进国内外市场有效接轨
(二十二)完善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以现代流通带动现代生产,积极推行工贸联动,促进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紧密结合。推动传统市场营销网络向现代营销网络转变,改造提升专业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营销方式,支持企业建立国际市场营销网络,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市场营销网络项目;以电子商务为主要抓手,努力做好国际营销网络发展与整合规划,加强网络信用监管,逐步建立统一完备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着力推动浙江的大宗产品进入国际营销主网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二十三)提高对外贸易水平。不断提高各类企业运用自营进出口权的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外贸公司的作用。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各类境外展销活动。逐步改善出口产品的结构,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加大外贸出口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十四)建立健全产业安全保护预警系统。加强国家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增强企业应对国际倾销和反倾销调查的能力。尽快完善全省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有机结合的预警体系,逐步实现我省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各级政府要支持企业应对国际反倾销调查的行动,鼓励企业积极申诉和应诉,加大公共财政对反倾销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快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的通报速度,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完善贸易伙伴技术数据库建设,深化应对技术壁垒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规避风险。
七、优化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环境
(二十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组织实施《2003-2010年电力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和构筑能源保障新机制加快建设一批新的电源和电网项目,充分利用周边电源,努力缓解电力供应“瓶颈”制约。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布局,着力提高公路、水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的通行速度和运能,加大海港、空港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大力提高车站、码头、仓储等物流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二十六)保障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用地的供给。在有效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使用土地,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对规划建设的全国制造中心和全国特色产业基地中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地,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保证。进一步完善优质园地置换、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及异地有偿调剂等办法,确保建设用地的需要。对生产设备先进、科技含量高、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率高的制造业项目,可实行返还一定比例土地出让金或下调地价等用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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