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理顺江宁、
六合、浦口三个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4]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拟定的《关于理顺江宁、六合、浦口三个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理顺江宁、六合、浦口三个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
(市规划局 2003年12月)
2003年9月26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理顺市区规划管理体制的通知》(宁政发〔2003〕187号)。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文件,它综合考虑了我市现行的规划管理体制、已在实行的政策框架和不同地区城市发展水平的差异,是下一阶段城市规划乃至城市建设、发展的指导方针,为了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对理顺江宁、六合、浦口三区的规划管理体制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一、工作原则
1、按照“理顺关系,分步实施,加强调控,协调互动,促进发展,灵活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市政府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集中管理与授权委托相结合,既要有利于宏观调控,又要有利于促进地区加快发展,形成收放有度、协调一致、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
2、市级的规划管理工作要侧重于推进统一规划、加强用地的宏观控制和加强业务指导与服务、统一相关技术要求两个方面,尽可能将具体的审批事务委托给区级管理,充分发挥各区政府的管理优势;区级的规划管理工作要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服从城市规划的统一安排,做好配合和联动工作。
3、市、区两级要认真做好衔接与沟通,尽快商定过渡阶段的具体安排,实现新老体制的平稳过渡。
二、组织机构的设置
1、组建南京市规划局江宁直属分局、六合直属分局、浦口直属分局,直属分局与所在区规划局(建设局)联合办公。
2、新建各直属分局由市规划局按规定程序上报市编委批准,人员在市规划局编制内调剂。
3、对各区规划部门的业务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市规划局直属分局与各区规划部门的领导成员可以相互兼任,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