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航天海鹰中心
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4]4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航天海鹰中心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4年2月26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四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航天海鹰中心医院(丰台区云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丰台区云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北京酒仙桥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华信医院(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石龙医院(北京矿务局职业病防治所),名称变更为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所石龙医院(京煤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4.北京九龙华源实业公司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向阳东里卫生所;
5.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机械厂卫生所,名称变更为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卫生所;
6.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化工厂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卫生所;